关于开展学院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所属栏目:师德建设

各系团总支: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将创新精神、学科知识与社会实践经验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本年度我院暑期社会实践以“青春心向党·奋力建小康”为主题,鼓励青年学子聚焦社会热点,选定活动主题,开展疫情防控、学史砺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学业帮扶、科普宣讲、志愿公益等活动,引导学生将所学专业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实践时间

2020年7—8月

三、实践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巨大成就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引导学院大学生利用暑期返乡等契机“往社区走”、往乡村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主题:

1、理论普及宣讲。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历史成就观察。重点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等,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3、“四史”红色资源寻访。重点围绕“四史”学习教育、挖掘家乡红色资源,找寻红色记忆等,鼓励参与同学以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参观考察、情景体验、人物寻访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4、投身志愿公益。重点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同学主动到家乡的团委或街道报到,投身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公益、开展服务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

5、困难群体帮扶。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往社区走”战略,聚焦法律普及、教育关爱等领域,关注“老、小、旧、远”等民生“痛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6、文化艺术服务。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7、美丽中国实践。重点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垃圾分类、水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查、发展献策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形式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18、19级全体学生中开展,采取个人活动的方式,实践形式包括参观考察、学习体验、调查研究、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鼓励同学创新实践方式,不聚集不扎堆,不跨区域流动。实践结束后填写社会实践表,同时可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个人社会实践经历由各系团总支审核并认定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学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充分认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领导,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自身发展相结合,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专业紧密结合力求形成实践品牌。

2、落实保障,确保安全。本次社会实践要求就近就便,所有活动在参与同学家庭所在地开展。社会实践期间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3、注重引导,扩大影响。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和引导,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努力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效融合,将社会实践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

4、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各团总支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注重收集活动材料,每位同学填写《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表》(附件一),还可以提供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实践图片、视频资料等;各团总支填写《2020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附件二),于9月25日前报送团委,电子版材料发送工作邮箱:shxjtw@126.com。

请各系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准备工作,学院团委将进行优秀实践案例汇编,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沁

联系电话:021-56075555-12041

共青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      

附件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系

班 级

政治面貌

实践时间

实践地点

实践类别

1、理论普及宣讲£ 2、历史成就观察£ 3、“四史”红色资源寻访£

4、投身志愿公益£ 5、困难群体帮扶£ 6、文化艺术服务£

7、美丽中国实践£ 8、其他£ _________

实践内

容概括

实践单位

评语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自我测评

与体会

院团委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